擬定、規劃與推動下列業務,並指導有關單位實施:
一、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、評估及控制。
二、 機械、設備或器具之管理。
三、 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、標示、通識及管理。
四、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。
五、 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。
六、 採購管理、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。
七、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。
八、 定期檢查、重點檢查、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。
九、個人防護具之管理。
十、安全衛生資訊蒐集分享及運用。
十一、緊急應變措施。
十二、職業災害、虛驚事故、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。
十三、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。
十四、其他與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業務。
分機:4614、2214、3812、3811